时间:2018-6-22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佚名 点击: 61 次

新年快乐HAPPYNEWYEAR

邛崃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

为切实规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行为,杜绝火灾事故隐患,减少环境及噪音污染,根据国务院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号)、《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现就我市加强烟花爆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临邛、文君街办下列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君平大道以南,国道线以西,河滨路老南桥至黄坝大桥以北,西河(黄坝大桥至君威广场段)西侧河堤(含华夏景园广场)以东的所有区域,西桥至青石桥沿线周边米范围内。

二、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,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并采取必要的措施,保证安全燃放。

三、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,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燃放烟花爆竹:

(一)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和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;

(二)车站等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内;

(三)文物保护单位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、山林等重点防火区、军事设施保护区、企业生产经营场所、物资储存仓库、机动车停车场;

(四)加(配)油(气)站等生产、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输油(气)管线、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以及周边米范围内;

(五)医疗机构、养老机构、幼儿园、商场、集贸市场和文化娱乐体育场馆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。

四、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有以下行为:

(一)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住宅的阳台、窗口、楼道、屋顶燃放或者抛掷烟花爆竹;

(二)向行人、车辆、建筑物、构筑物、公共绿化地、地下管网等抛掷烟花爆竹;

(三)妨碍行人、车辆等的安全通行;

(四)其他危害公共安全、人身安全和破坏生活环境、生态环境的行为。

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,请自觉遵守《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》,依法文明燃放烟花爆竹。违反规定的,公安机关(举报)将依法予以处罚,造成重大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等严重后果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邛崃市公安局

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

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民生为本人才优先

公安局醉美邛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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